浙教科规办﹝2020﹞15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0年10月—11月启动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均可通过学院科研处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各类别课题限额:可申报的重点课题 1个,规划课题 5个,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0月16日8点开放申报,于2020年11月9日16点关闭。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课题程序与要求 1.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逐项审核,如超过申报限额将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再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推荐课题。 2.已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的申报人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注册后使用。 五、报送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在系统中生成,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统一盖章上报省教科规划办,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2.《××院(校)/地市申报省教科规划2021年课题分类汇总表》(在系统中生成,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由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3.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省教科规划办不提供电子稿下载。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4.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5.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其他 1.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如部分课题已线下结题但未在系统内显示,请联系科研管理部门(学院科研处联系人:袁霞,86918756/钉钉),由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省教科规划办核实情况。 5.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67135918何老师。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
